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县城管执法大队开展野外拉练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5-7 2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现场转播 于 2012-5-23 17:07 编辑

为塑造来安城管新形象,提高执法执行力, 5月5日,县城管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到白鹭岛进行了野外拉练活动。

    此次拉练行程共计15公里,通过此次活动,不仅锻炼了执法人员的身体素质,而且有效地释放了工作的压力,特别是增强了执法团队的凝聚力,增进了队员之间的相互沟通,尽显来安城管人的朝气与活力,并真正体会到团队协作的乐趣。队员们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要发扬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精神,为确保来城的市容环境秩序井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早晨6点全体集合
DSC01264_眸目压缩.JPG
6点30分到达目的地,大队领导讲解注意事项
DSC01269_眸目压缩.JPG
开始此次行程
DSC01278_眸目压缩.JPG
“动”起来~
DSC01283_眸目压缩.JPG DSC01284_眸目压缩.JPG DSC01285_眸目压缩.JPG
途中小憩~
DSC01300_眸目压缩.JPG DSC01305_眸目压缩.JPG
再次启程~
DSC01311_眸目压缩.JPG DSC01317_眸目压缩.JPG
拉练归来~~
DSC01293_眸目压缩.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7 2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7 2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7 23: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7 23: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5-8 02: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8 0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8 05: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8 06: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5-8 07: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