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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念念不忘 - 

[焦点话题] 来安本地最强悍的户外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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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3 17: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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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你们好!就网友关注的新河粮站宿舍区,图片所标识的房屋征收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该房屋为新河粮站分给该户的住宅房,城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启动以后,新河粮站才同意该房进入房改程序(目前产权仍属新河粮站);

2、新河粮站分给该户住宅房面积为43.23,经过实地勘验,该户私自搭建了42.14违法建筑,其中30.31为2010年4月后新搭建的违建。

3、今年3月5日后,工作队上门20余次,宣传政策,希望该户积极配合征收,但该户提出不符合政策的要求:(1)要求将所有面积作为营业房进行补偿,但是按照补偿方案,经营损失补偿只能按“一层一进”经营面积计算,工作队无法达到其高额补偿的要求;(2)要求将所有面积85.37进行产权调换,也就是将30.31违法建筑纳入合法建筑面积,经查,该30.31为该户擅自新搭建的违法建筑,属于在2010年4月航拍图上没有的彩钢棚,按政策规定,只能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助拆费用;(3)要求将房改房43.23按15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明显不符合政策要求。

4、该地块房屋征收将用于城南八车道拓宽,由于该户不配合房屋征收,影响了来安新城建设。工作队找其滁州亲友以及来安县相关单位两位亲友帮助做其思想工作,但不见成效。现行政执法局已履行完拆违程序,有关部门按国务院590号令,已启动依法征收程序,加大拆违和依法征收力度。目前城南旧城改建项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支持,但仍有个别人为自家违建、私自买卖房屋、不正当圈地等私利要求高额补助,不希望旧城改建等,但这挡不住发展的潮流。来安人的脉搏流淌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热血,人人为“新来城”早日建成,争做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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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13 17: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要回复可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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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13 17: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有人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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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13 17: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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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5-13 17: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谁最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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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13 17: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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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13 17: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kdgihgermhotj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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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13 17: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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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5-13 17: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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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13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944356189215209422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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