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停电信息] 如此停车。。。。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5-24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xx.jpg 近期发现在城市广场游玩的市民越来越多,这是好事,体现了政府加大绿化投入、增加公共绿地,为民办实事的宗旨。但是请开车的市民在停放车辆的时候能不能注意下呢?就这位车主而言吧,您把车停在了我们的绿化草坪上,是不是很不道德的呢?这草坪可是我们工人辛苦铺上供市民观赏,美化城市广场用的,并不是给你们停车用的。在此发帖告诫一下车主,也请广大市民以后去城市广场散步游玩的时候不要再把车停在绿化带上了!
本帖评分记录活跃度 收起 理由
记忆中的你 + 1 我很赞同
总评分: 活跃度 + 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4 09: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车主停的是车,压的是生命啊!诶。。。。。可怜的小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24 09: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4 09: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很不道德的,还有那辆马自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01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24 09: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公民素养,刻不容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5-24 09: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有车牌号嘛 去查一下车主号码 告知一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24 0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曝光了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4 09: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方法不错,大家都得注意点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4 10: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5:}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4 10: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市民注意了,以后我会不定期的去广场,发现不文民的行为,都会曝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