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3974|回复: 14
收起左侧

最美司机”吴斌出殡 杭州万人长街送别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5 07: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大爷 于 2012-6-5 08:41 编辑

中新网杭州6月4日电(记者夏毅)4日下午2时,“最美司机”吴斌在杭州出殡,上万当地市民纷纷赶来送吴斌最后一程。由50辆出租车组队一路护送吴斌至殡仪馆。在论坛、微博上,大量网民为吴斌祈福、送行。
2点整,一阵爆竹声后,“平民英雄”吴斌的遗体被缓缓抬出灵堂。大量前来吊唁的市民早已等在吴斌家小区的两旁,打出“向平民英雄致敬”、“英雄一路走好”的标语,情到深处,他们不停地喊着“吴斌,你走好”。
载有吴斌遗体的灵车从杭州河东路出发,道路两旁市民夹道相送。具体出殡线路为:河东路-文晖路-莫干山路-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杨公堤-里西湖-保俶路-天目山路-花坞路-殡仪馆。由杭州市运管局组织的50辆出租车队一路护送吴斌到殡仪馆,场面壮观。
此外,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授予吴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总工会授予他"省五一劳动奖章"。在当天下午举行的通报会上,杭州市政府宣布,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司机吴斌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授为浙江省劳模。
据悉,受国务院领导马凯和交通运输部党组委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将于今天下午六点抵杭,看望吴斌家属并出席明天上午的追悼会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07: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走好{:soso_e13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5 0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5 09: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6-5 09: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斌,一路走好!你坚守了你的职业操守,世人都该向你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5 09: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这么好的人在走了之后才受到表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5 11: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13: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不长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5 15: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大好人,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5 15: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英雄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联系电话:18955024343|来安论坛 ( 皖ICP备11006110号 )

GMT+8, 2025-7-25 21: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