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伤心在来安 - 

[焦点话题] 建议、建议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3 天

连续签到: 1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10 09: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政职能部门不作为酿造出这种乱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0 14: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也有堵门的,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0 15: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0 1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生活就是这样


    {:soso_e133:}{:soso_e10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6-10 16: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顶一个!{: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10 17: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在下面办事的各个部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0 2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人民服务?人民为我服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16 14: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疏而不漏少,堵在路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6-16 19: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心愿是美好的,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发号施令的是占多数的,真正走进基层、走近群众的是少之又少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16 2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话说的好“官官相卫”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