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any7811 - 

[焦点话题] 有感于效能奖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4 09: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浅陋的理解,事编就是干事、受气的,和无编几无区别;行编就是钱编、权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4 09: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私下送礼了 跟领导关系杠杠的 不给他难道给你们啊 社会就这样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4 1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
请行政编制的老爷们,下次就不要再安排事业编制的同志工作了,他们需要抓紧时间,复习参加公务员考试!不然饿不死,也要活活气死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4 16: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香椒 发表于 2012-7-3 20:44
尽出馊主意,我们单位三个事编的,从来没拿过什么效能奖,但是前几天上网看个照片,给效能办抓住了,快给 ...

不会吧,真的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4 16: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来者 发表于 2012-7-4 16:02
不会吧,真的呀

哎哟,我的夫人,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呢哈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4 16: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别的县市是怎样操作的?话又说回来,如果政府财政能力许可,怎么就不能都发呢?毕竟一个单位的绩效,是大家共同做出来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4 1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9:}效能奖,难道就是几个行政编制的人员干出来的成绩吗?其它人员就该当陪衬吗?当附庸吗?这难道就是人民公仆宣扬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共产主义精神??难道是和谐社会应该宣传公平正义吗??一天到晚宣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还高喊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真不知到到底代表谁的利益???是谁在受益?一边在排查化解社会收入差距的矛盾,一边又在制造矛盾??这个不公平的政策真让人无语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4 天

连续签到: 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4 19: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这些聘用制办事员的功劳会有这些公务员的奖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5 08: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利巴索,斤斤计较,现实生活中一定遭人厌恶的同时自我感觉还良好的一比!{:soso_e18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5 09: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如何就如何办,有什么好说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