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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朱旭 - 

[曝光台] 我的恶邻(花园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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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6-28 22: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居非常的重要,有的人是天生无可理喻的人,天天斗气,怎么生活。真的遇上了的话,如果是我,我宁愿卖了房(甚至低价卖房),搬走,惹不起的,只有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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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6-28 22: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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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6-29 0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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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29 07: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以暴制暴也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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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6-29 08: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家本性恶毒、嫉恶如仇”,用的妥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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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6-29 08: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恶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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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6-29 08: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担心矛盾会进一步恶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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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9 09: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贴子最好审核下发,要将地址和人隐藏,有内容就行。纵观这些年来的经验,按照我师傅的话“一个巴掌拍不响”,相互包容为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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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6-29 10: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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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6-29 10: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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