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军民鱼水情 来安消防与来安县总工会举行军民共建签约仪式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7-1 05: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响应滁州市来安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发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心同德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来安县总工会和来安大队共同协商,结成双拥共建单位。6月28日下午,来安县总工会主席付长奉、来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锦柱、来安大队教导员任天文、副大队长倪永兴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总工会主席付长奉表示,消防部队作为一支承担着地方救援、救灾等难险重任务的快速反应部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此次签约仪式既加强了警民联系、增进友谊,也促进了双方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增进共识,达到了“军爱民、民拥军、手拉手、心连心”的效果。总工会今后将继续不遗余力的支持消防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帮助大队官兵开展科学文化、电脑等相关技能培训,为现役军人办理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对退伍转业官兵,优先介绍就业岗位、优先解决特困官兵家庭帮扶问题,切实帮助官兵解决实际困难。
  任天文教导员代表大队党委向来安县总工会对大队消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提高服务职能,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重要会议日程,帮助总工会搞好军事训练、国防教育、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协助好总工会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消防演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最后双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相互给予帮组和支持,加强相互间的走访联谊,进一步发展和巩固良好的警民关系,切实发挥军爱民,民拥军,军民一家亲的光荣传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 06: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民共建,和谐社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1 天

连续签到: 17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 06: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强联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 07: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民共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 07: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民鱼水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 08: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要建设双拥模范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 08: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拥军优属 固我长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70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 1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拥军优属 固我长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 1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潘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3 21: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建双拥模范城是好事,坚决拥护。子弟兵会更强大,老百姓更加安居乐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