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溪边竹人 - 

小伙勇救三口之家溺亡 被救者称“关我屁事”(图)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8-6 10: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在花红园住,到旁边池塘玩水,觉得自己都下沉了,忽然被捞住了,邻居姐姐救了我,真是太感谢她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6 10: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云开 发表于 2013-8-6 10:04
小时候在花红园住,到旁边池塘玩水,觉得自己都下沉了,忽然被捞住了,邻居姐姐救了我,真是太感谢她了

你一生都不会忘记她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6 10: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开无声 发表于 2013-8-5 20:51
你救人肯定不是为了回报,是你有颗爱心,虽然被救的人没有感谢你,我相信知道的人都会敬仰你的。


到现在我的心里都不平衡!我救人当然没想着什么回报、感恩、敬仰的。。。。。。说实话那时也来不及想什么,只想把人救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6 10: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怎么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