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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罗金莲捐款及支出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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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7-12 1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主要领导有过指示:做为爱心基金,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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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2 1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真的是搞不懂了。不过公开是必须的。
通过这一系列的事情,
总 是 感 觉 到 爱 心 受 到 伤 害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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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2 15: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相信轻风,继续爱心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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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7-12 15: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善心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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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2 15: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是做了件好事,不要再纠结其他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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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2 15: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点好事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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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5: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做点好事真不容易,不过还是支持论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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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2 15: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账目公布清楚了,也免得个别别有用心的小人借此大做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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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6: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2-7-11 21:41
但是一定要设立一个专门的账户,免得给一些小人有机可剩。吃一堑长一智啊。

世态炎凉 人间多了冷漠 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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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5 08: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soso_e179:}{:soso_e189:}有帐可查,笔笔有帐。清楚的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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