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哈哈一笑 - 

[焦点话题] 母亲妻子一起坠河 男子先救妻再救母惹父亲不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3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25 1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非 发表于 2012-7-25 08:11
没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啦,不同的状况不同处理。非得争个你死我活有意思么

当初我也遇到这种问题,我的回答与你大致相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25 16: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25 1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2-7-25 06:56
谁离的近,就先救谁。

救人的原则和方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25 17: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有所思 发表于 2012-7-25 16:02
当初我也遇到这种问题,我的回答与你大致相同

呵呵我是女生,从来不问老公这样的问题。其实真心说,老婆和妈妈都是他心中并驾齐驱的重要的,有了老婆忘了娘的男人可是绝对靠不住的,跟妈妈争宠可没必要。婆婆们也要多体谅儿媳妇啦,毕竟陪伴自己儿子一辈子的会是这个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25 19: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救人就行   不分先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3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26 14: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非 发表于 2012-7-25 17:38
呵呵我是女生,从来不问老公这样的问题。其实真心说,老婆和妈妈都是他心中并驾齐驱的重要的,有了老婆忘 ...

理解万岁!!男人不容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26 16: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最近的,而且最终的结果是两个都救上来了,还有什么好纠结的。没有亲身经历就不要主观的说会怎么做,当时的情况不会允许你去思考,三人都平安就是最佳方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7-27 10: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没什么好争论的

两个老爷们都心疼自己的老婆么

儿子心疼媳妇,老爸心疼老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27 11: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近救谁,最合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27 15: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令人很纠结的一个话题,很难说清楚的一个话题,这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救那个都是错的,救那个都是对的。因为都是你至亲至爱的人。失去那个都是十分痛苦的事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