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转载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7-28 18: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阶段各级党政机关的治庸、治懒、治散等“五治”在检查完文件、记录、心得和总结后,就遁形了。没治了。源于武汉的治庸风暴,一年多才有上级文件传到滁州,在网络时代,真是令人深省,如果不是上级文件,也许就不会有这个事,或者说:主官就不想抓这个事,因为他们或许就存在着那方面,真治了,他们殚精极虑谋来的位子,让给他人?
    说到底,庸、懒、散的症结就是为官的(也许是小吏,但我们老百姓习惯把公务员叫当官的)心态,心态决定工作状态,工作状态决定着工作作风,工作作风导致了工作业绩。有了这些现象的官员们,心病未治、心脉未通、心魔未除。不能心有民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心底无私,有便宜就上,有困难就让;不能一心向善,抛弃了“不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
要是真心想提高执政者的能力,培养一支嗷嗷叫的公务员队伍,就应该从主官做起。亮起问责的宝剑,对有这种现象零容忍,问责几个,算什么,除名几个,又怎样,公务员队伍整体机体体质在增强,流水不腐
   一是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让决策拍脑袋,表态拍胸口,问题拍屁股的“三拍”南郭先生遁形。不然,规划会变成鬼话,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半啦子工程就会以学费报销。
   二是建立行政成本追究机制。引入城市管理ceo机制,不知牺牲法治的维稳能走多远?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不能让劳模流汗又流泪。砸掉领导牌位,建立能力席位。
   三是建立伤害群众利益追究机制。不要忘了我们发展为了什么,不要忘了党的宗旨是什么,不要忘了我们的父母是什么?让那些只知唯上、唯官、不为民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官员,回家卖红薯去
   四是建立破坏环境的追究机制。牺牲环境换发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谁引进,谁辞职。你投资,我欢迎;你发展,我高兴;你困难,我帮扶;你违法,我遗憾。杜绝“谁污染,谁治理”的说词。对治安环境的国民待遇,不是有翅膀的,都是天使。人文环境的和谐,是一切发展的基石,谁破坏,谁买单。




本帖评分记录活跃度 收起 理由
山中人 + 5 赞一个!
总评分: 活跃度 + 5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9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28 18: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赞一个。可是已积重难返,即使毛老再世,恐怕也回天无力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28 18: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现在官官相互 一个下马 连累一窝 就像远华哪个案子一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28 19: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好了 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28 19: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太大了。真是忧国忧民啊!呵呵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28 2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上梁整直了再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29 06: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顶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7-29 07: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其位不谋其政,一群苦B官员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29 08: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好,有见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29 11: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声民意。{: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