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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信息] 来安三村官私分村民征地补偿款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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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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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05: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安徽8月2日电(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徐彬)不仅合着伙儿私分村民征地补偿款,还虚构事实截留补偿款以据为己有,安徽省来安县新安镇七里行政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忠余、副主任刘汉武、赵东村民组组长杨宗贵等三人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来安县法院日前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杨宗贵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对王忠余、刘汉武贪污案开庭审理后,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底,来安县政府征用新安镇七里村赵东等村民组土地,在分配征地补偿款之前,王忠余、刘汉武(二人均另案处理)、杨宗贵共同协商从赵东村民组征地补偿款中留下15亩补偿款34.5万元作为处理矛盾费用,并准备从中截留一部分三人私分。2011年1月,杨宗贵在进行第一次征地补偿款分配时,以他人名义把这笔34.5万元土地补偿款套取出来存入个人账户。2011年端午节前后,杨宗贵以伪造一村民虚假领条的形式从中截留8.2万元,由杨宗贵、王忠余、刘汉武三人私分,其中杨宗贵分得3.4万元,王忠余和刘汉武各分得2.4万元。
  除与王忠余、刘汉武合伙私分征地补偿款外,杨宗贵还单独作案四起,其中顶风作案一起。2011年上半年,杨宗贵从上述款项中截留了3万元后,至2012年2月,在七里村的其他干部相继被检察院查处的情况下,杨宗贵以让其外甥王某提供虚假领条的形式,将此3万元占为己有。2011年3月,杨宗贵先后两次让村民虚列大额领条、实则少付的方法,从中截留1.2万元占为已有。此外,杨宗贵还以虚列给付某村民组机站土方款的形式,侵吞了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杨宗贵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款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事实等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13.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杨宗贵在他人举报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主动退出赃款,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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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咖啡 + 3 举报后的也叫自首,其余两个估计最多是从犯.
潘攀 + 6 + 10 判的有点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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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3 05: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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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3 05: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贪官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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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3 06: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啊,要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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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3 06: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败类一定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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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3 07: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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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3 07: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鼻屎大的官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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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8-3 07: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的环境还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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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3 07: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怎么了?这么点大的官也能有这样的贪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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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3 07: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小小的{:soso__4282763944025792494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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