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两罪并罚村民组长获刑(转)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8-19 19: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经来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陈从刚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经查,2006年至2011年8月,陈从刚在担任来安县新安镇岱山村公记组组长期间,出具领条先后从镇财政所领回公记组征地差价款1.36万元和1.5万元;2008年9月,陈从刚以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农户不足为由,又从镇财政所领回征地补偿款利息1.24万元。其将以上领回的征地款占有私用。去年6月,陈从刚造表发放公记组耕地补偿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侵吞征地补偿款4.2万多元。去年初,来安县工业园区征用公记组39亩多耕地,其中7.297亩征地补偿款共计16.7万多元,分配给该组村民,剩余1.5万多元,陈从刚以该款留做村民组公益事业费用为由,以虚列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方式,领取此款后未向该组村民及会计报账说明,个人占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8-19 19: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雨小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19 19: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19 20: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城 发表于 2012-8-19 19:43
小雨小虾。。。。。。。。

虾米也是荤的,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19 21: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上下两本账的事情多了去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19 22: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权利斗争的牺牲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