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我们来安的黄金地可以借鉴武汉这个村的做法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1 天

连续签到: 153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8-28 20: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一村村庆 村民分红3400万每人领百克黄金(图)2012年08月28日 15:51
来源:人民网-图片频道
字号:T|T4330人参与0条主评论 136条评论0条总评论 打印 转发

2012年8月27日上午,武汉市青山区余家头村耗资3400万元,给全村1001名村民,每人发放一根价值36000余元的100克纪念金条,以此作为余家头村“20周年庆”的红利。村民喜滋滋地向记者展示刚领到的金条。



领取现场

你相信一个村子会给村民发黄金吗?这不是传说,这事就发生在武汉。

2012年8月27日(昨日)上午,武汉市青山区余家头村(现更名为湖北余家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耗资3400万元,给全村1001名村民,每人发放一根价值36000余元的100克纪念金条,以此作为余家头村“20周年庆”的红利。一个村子如何能拥有如此财力?村民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昨日,记者带着疑问进行了实地采访。

村民上银行领取百克金条

昨日一大早,家住青山区的曾先生就激动地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我是余家头村村民,今天集团给每个村民发100克黄金作为股份分红,现在已经有人在领取。”据他介绍,再过一个多月,村民们还将会免费领到一套新的还建房,这大大增强了村民们的自豪感。

记者赶到现场了解,昨日上午9时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支行营业室里就挤满了领取金币的村民。银行门口竖着一块指示牌,牌上写着“余家头村20周年庆”和“黄金领取流程”等字样。一名银行职员介绍,村民领取金条前需要先持身份证到余家头集团领黄金领取卡,再凭有效证件到银行领取纪念金条。“我从来没见过这种好事,村民们真的很开心。为了安全,银行今天还增设了一名保安。”该银行职员说。

村民万女士见有记者来拍照,乐滋滋地将手中的金条举起。“每年我们都会分红,不过今年比较特殊,由直接发钱改成了发黄金。你看,金条上面还印了我的名字。”万女士说。记者看到,这根纪念金条正面雕刻着“余家头村”字样、一幅金龙戏珠图和村民的名字,背面刻有“20周年”和这根金条的编号。

村民王女士称,她是土生土长的余家头村人,此次来领金条,他们一家四口都有份。“以往每年年底,村民们都是按照股份来发钱,我一个人有时候都能拿几万元。到了今年,不只发金条,我们还要分房子,过段时间就去拿钥匙。”王女士说。

金条上海定制花了3400万

在金条发放现场,记者见到了湖北余家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郑奇军。郑奇军告诉记者,自1992年9月分村改制以来,余家头村经历了20年发展历史。此次余家头村20周年庆,集团特意花3400余万元,从上海黄金公司定制了这些纪念金条。

郑奇军说:“我们早在半个月前就已开始准备这些礼物了。当时每克黄金售价约330多元,过了半个多月,现在每克黄金大概涨了20多元吧!”据介绍,纪念金条做好后,由余家头集团工作人员通知到各社区居委会,再由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张贴通知和相互告知的形式,通知村民领取金条的时间和地点。

“领纪念金条的只限本村村民和退休老人,因为这些老人对村子的贡献是巨大的。”郑奇军介绍,有些老人行动不便,由家人代领金条,这还需要办理代领手续。手续规定,为老人代领金条的子女,需向集团签订代领协议书,家中的每个子女都要签字和盖手印才可办理。

郑奇军自豪地说:“余家头村走过的这20个年头里,村民放心地将土地交给我们经营,这本就是一种信任。”他还说,每一根金条目前市价约为3.6万元,刻上村民的名字后,这些金条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它的实际价值,它代表着每一个村民的荣耀,代表着整个村里的奋斗成果。

村改企业村民年年有分红

在余家头村生活了50多年的曾祥和告诉记者,自分田到户20多年来,村民的生活有了保障。现在,村子以集团公司的形式发展,村民摇身一变成为股民,人人都在公司里有了自己的股份。“我们的土地被用来盖高楼,招商户,公司则将赚来的钱分发给村民,每年年末,我们都会有巨额分红。”曾祥和说。

郑奇军表示,村民入股后,他们的土地被用来做门面和商品房等,以往都是村委会向门面收租,然后给村民分红。城中村改造土地后,许多地方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商品房买卖也为村民带来了很大一部分福利。

“我们这里有和平大世界、家居市场、建材市场等,我们把这些从企业中获取的收入分配下来,再发放给各位股民,这样既有利于整个村的建设和发展,也为股民创造了收入,这种作用是相互的。”郑奇军说。

社会学家:具有启示作用寄望持续发展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冯桂林表示,从社会发展角度讲,给村民分发黄金的行为,可反映武汉市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速度之快,意义十分巨大。村集体办公司带领村民致富,这对村民来说是有利的。村办企业实力的增加,对其他企业有启示和导向作用,其发展前景令人乐观。

冯桂林说,村集体以公司名义关注群体福利,并落实这项举措,是关注民生的表现。公司管理层和村民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会让村民感到被保护,会使他们感受到大都市现代化发展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反观有些实业公司和企业,往往不会太关注群众的生活和利益,这对公司发展是很不利的。

此外,冯桂林也提出了忠告,该企业以发放黄金作为村民福利,耗费巨资。作为企业领导人要注意福利发放的覆盖面是否到位,这牵涉分配公平;此外,村集体企业获利后,如何保持可持续性发展,也需要企业领导人认真思考。目前,城中村向都市转型的速度在加快,是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村集体企业在关注村民福祉的同时,如何抓住机遇,在社会现代化建设中发展壮大,更令人关注。

新闻链接

江苏省江阴市长江村为庆祝建村40周年,从2010年11月起至今年底,陆续为全村2858名村民每人发放黄金和白银各100克。除此之外,该村还曾给村民送别墅、送股份、送钱、送水、送电等“十二送”。长江村以建立集团公司为村级经济载体,囊括了当地各项产业,以此发展村集体经济。——《现代快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8/28/17157784_0.shtml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8 20: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来安没有可比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28 2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7:}拉去和华西村比去 来安还得韬光养晦一百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8 21: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罗顶天天发......灰尘.....但绝对不止100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8 22: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这个方法的,如果你这个例子是正面教材,那鄂尔多斯的“鬼城”就是最直接的反面教材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1 天

连续签到: 17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8 22: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清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9 03: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现在的情形,来安给每个人发100公斤渣土我倒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9 07: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罚你就不错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9 08: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这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29 09: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