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水口车祸,亲情伟大-为救儿子,父亲献出生命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9-3 15: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水口车祸之后一直在关注,今天看到这样一个报道,双眼模糊 转载一下给大家看看 昨日中午,来安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来安至南京的班线车与大型罐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向路边的电线杆,造成2死6伤的悲剧。
昨日中午,一场雨使地面变得湿滑。12时55分许,来安县水口镇桥西村104国道边突然发出“嘭”的一声闷响,紧接着,一辆大客车喷着浓浓黑烟将路边一根电线杆撞断成数截。
巨响惊动了居住在路边的村民,大家纷纷掏出手机报警。大约四五分钟后,警车、消防和救护车赶到现场,民警和消防队员不顾大雨和危险,从冒着浓烟的客车里抬出一个又一个人。
昨晚,记者从来安警方获悉,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采访中获知,遇难者中的一名男子是为救儿子才遭遇不幸的。 “要不是父亲的最后一扑,儿子也许早就没有了生命!”一位知情者介绍,遇难的这名男子就居住在来安县,事发时和儿子一道乘车从南京返回,在危险来临的最后一刻,用血肉之躯扑在了儿子身上,为儿子抵挡了致命一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3 15: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9:}伟大的父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9-3 15: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本能,父爱如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3 15: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真正的护犊子!换了任何一位父母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3 16: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父爱如山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3 16: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父母的都会这么做。无私的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9-3 16: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在那一刻,如果是父亲都会那么做~再次谴责无能的运输公司和利欲薰心的驾驶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3 16: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9-3 16: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邦胡姓职工,人品非常好,愿逝者安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3 16: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父爱如山,给了儿子两次生命!!!!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