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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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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1: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素质,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财会[2012]270号),以及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对全县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以及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企业会计,重点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培训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等。
三、培训方式和学时
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年度内在省部级以上发表一篇会计类论文,在院校接受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可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
四、培训管理与确认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县财政局委托具有一定办学资格、办学条件等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并接受我局在培训程序、内容、课时方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督促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并在时间和经费上予以大办支持。会计人员应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完成培训课时和内容。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从业人员在网上填报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后,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到县财政局办理信息审核、确认。
五、其他事项
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当年必须完成《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学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信息变更、注册登记等事务,对连续两个周期,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视同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
来安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注:报名地点:来安县财政局会计股   联系电话:56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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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6 11: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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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6 12: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出现的通知,比电视字幕出现的要迟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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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6 12: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动感超人 发表于 2012-9-6 11:58
沙发沙发 。

我带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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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9-6 15: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那位帮忙将此帖置顶,每年都有因信息不畅而错过时间的,那样挺麻烦的。。代各位同行们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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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7: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县市都可以网上学习,为什么来安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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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6 18: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甜甜圈 发表于 2012-9-6 12:45
我带你一起去

不给出场费谁和你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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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6 19: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学习不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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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7 07: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动感超人 发表于 2012-9-6 18:01
不给出场费谁和你一起 ?

哎呦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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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9-7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期参训,知识更新,更好工作,更多挣钱,更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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