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笔走龙蛇] 书法“儒林文韵百世流芳”(藏头诗赠全椒百姓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9-11 09: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法“儒林文韵百世流芳”(藏头诗赠全椒百姓网)
儒林一脉系椒陵,
文韵无穷翰墨馨。
百世华章观外史,
流芳四海五洲行。
注:上午《全椒百姓网》年华似水先生“强迫”我为贵网站写幅字,几经推辞不得,午休后只好提笔献丑,如看着实在不上眼,尽管弃之纸篓无妨。文字以表意为主,不是严格的诗,因为“馨”字出韵了。

DSC00507B.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1 10: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家电脑发不出照片,上午到王老师家去发,以为是自家呢,没有重新登陆,结果发到“清心阁”空间了,真是奇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0 天

连续签到: 16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9-11 12: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是王老师写得字,结果还是王老师写得字。老战友,玩到全椒去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1 16: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声名远播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1 17: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2-9-11 12:10
我以为是王老师写得字,结果还是王老师写得字。老战友,玩到全椒去啦。

因发不了图,就去别处溜达,谁知掉不了爪了。说笑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0 天

连续签到: 16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9-11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沙快雪 发表于 2012-9-11 17:17
因发不了图,就去别处溜达,谁知掉不了爪了。说笑话!

其实你早就告诉我了。开个玩笑。何况你的女儿还嫁在全椒。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1 17: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訫 发表于 2012-9-11 16:39
声名远播啊。

别臭名远扬就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11 19: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沙快雪 发表于 2012-9-11 10:08
自家电脑发不出照片,上午到王老师家去发,以为是自家呢,没有重新登陆,结果发到“清心阁”空间了,真是奇 ...

嗨,早看你这下边回帖就好了,纳闷了半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1 2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2-9-11 19:19
嗨,早看你这下边回帖就好了,纳闷了半天......

穿上马甲还是被认出来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13 09: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先生到王家,
想来不是落笔差。
妙笔生花走龙蛇,

原来此公是龙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