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汊河派出所 - 

[曝光台] 汊河派出所给网友"逍遥浪子"回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4 0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这样的做事风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4 09: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派出所,赞一个!领导有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4 09: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所长好样的!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14 10: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所长,好样的。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9-14 10: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汊河派出所广告篇吧~~~~{:soso_e10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14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所长讲的实在,顶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14 12: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寻径 发表于 2012-9-14 10:42
这是汊河派出所广告篇吧~~~~

不论,汊河派出所是在做广告 还是干啥,有这份真诚就足够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14 12: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工作做得细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14 12: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为汊河人,希望汊河派出所这种实干的作风能继续保持,老百姓会支持你们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14 13: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汊河排出所的工作做得算是杠杠的  在汊河听到派出所的好评蛮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