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海鱼 - 

[焦点话题] 请金书记百忙中能关注下我们这些老百姓认为的大问题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8 11: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1: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蜂 发表于 2012-9-28 11:39
楼主所言差矣,老百姓有大问题吗?

现在真的有点迷糊了,我们老百姓眼里的大问题,在县委领导眼里,不知道是怎样的问题,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28 17: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鱼 发表于 2012-9-28 11:46
现在真的有点迷糊了,我们老百姓眼里的大问题,在县委领导眼里,不知道是怎样的问题,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 ...

听说过“阶级”这个词吗?
不同的阶级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 23: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在领导的眼里,事无大小吗?!也许那只是个理想状态吧,希望在市长比县长更贴近民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4 00: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蜂 发表于 2012-9-28 17:07
听说过“阶级”这个词吗?
不同的阶级呀……

阶级?也许我们这些属于无产阶级的小老百姓,真的要把领导当成高层阶级了,真想夜里也打市长热线,不过想到过节,还是让他们安稳过个节吧,节后再说,还是相信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4 08: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鱼 发表于 2012-10-4 00:04
阶级?也许我们这些属于无产阶级的小老百姓,真的要把领导当成高层阶级了,真想夜里也打市长热线,不过想 ...

等待“公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4 23: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蜂 发表于 2012-10-4 08:36
等待“公仆”……

不是暗示要我们等到下一届领导上任吧?还是相信这届来安领导会把我们的问题解决掉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5 09: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鱼 发表于 2012-10-4 23:28
不是暗示要我们等到下一届领导上任吧?还是相信这届来安领导会把我们的问题解决掉的

让事实来回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6 10: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蜂 发表于 2012-10-5 09:35
让事实来回答……

好吧,等节后我们争取下,如果搞不定就认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7 0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鱼 发表于 2012-10-6 10:34
好吧,等节后我们争取下,如果搞不定就认了

要有秋菊打官司的韧劲,一定要“讨个说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