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她长的不错!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0-6 09: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去人生路 于 2012-10-6 17:04 编辑

      她,一个坐落在来安县第四中学校园教学楼西南、体育场正南、紧靠西环路东侧的“来安县全民健身中心”,正在紧张的施工中、成长中...,目前看长的还不错。这座造价约二百几十万元、2000平米左右的双层室内健身中心,今天第一层正在封顶。如果不出所料,预计在2012年年底或2013年初就可以交付使用。据说:该健身中心的第一层是小型球场及健身场所;二层为篮球等大型球场。建成后的来安市民又多了个“风雨无阻”的健身去处!
     我们期待“来安县全民健身中心”早日“健健康康”的投入使用,为来安市民健身与体育活动多一个顶呱呱的好去处! 20121006461_副本.jpg 20121006453_副本.jpg 20121006456_副本.jpg 20121006458_副本.jpg 20121006460_副本.jpg 20121006462_副本.jpg 20121006463_副本.jpg 20121006464_副本.jpg 20121006467_副本.jpg 20121006469_副本.jpg 20121006470_副本.jpg 20121006471_副本.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轻风 + 10 + 15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10  活跃度 + 15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6 09: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承认我是被标题吸引来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6 09: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工程这么浩大是要收费的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6 10: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全民健身中心建好后应该是“名不副实”,不信2年后再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6 10: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出茅庐 发表于 2012-10-6 10:04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全民健身中心建好后应该是“名不副实”,不信2年后再谈。

哦,内幕不是了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6 10: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壳小蜜 发表于 2012-10-6 09:48
好吧,我承认我是被标题吸引来的。。

你是来比比谁更美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6 10: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去人生路 发表于 2012-10-6 10:12
你是来比比谁更美吧?

额,貌似有点这心态哦。。。我是不是很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7 天

连续签到: 15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6 11: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健身的好去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4 天

连续签到: 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6 12: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后门要担责任的,你懂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6 12: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