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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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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赛办法
(一) 报名条件及要求
1、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的自行车爱好者,年龄16-60周岁(老年组为50-60周岁)以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为准。
2、 所有现役的专业及职业车手(大中华地区包括大陆、港澳台注册车手,其他国家包括 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退役车手(指退役连续 未满2年者) 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不退还报名费。
3、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籍人士须出示本人护照原件并交复印件。
4、 参赛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自行车运动。未成年者参赛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赛即表示其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等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或其父母 或其监护人承担。
5、 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偿额度RMB2万),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
6、 参加公路男子的可兼报山地男子一个组别,参加男子山地的可兼报男子公路一个组别。
7、 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赛者发生费用及责任。
8、 参加者承诺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9、 参加者清楚、了解、获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加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0、 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二) 报名费用
报名费为50元/人,含赛事纪念品1份、中饭、比赛号码牌、比赛保险等。兼报其他组别,不另 行补交费用。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除非是组委会原因。
(三) 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日期为9月20日至11月5日。
(四) 报名途径:
1、安徽省内捷安特专卖店
2、合肥经纬单车俱乐部
合肥经纬单车俱乐部1:
a) 捷安特三孝口店0551-2827054 QQ:393265359 6222600250005090872 交通银行
合肥经纬单车俱乐部2:
B)捷安特百花井店0551-2619376 QQ:286813069 6225885514189976 招商银行
(备注:参赛选手先QQ联系再打款)
五、竞赛规则
(一)执行规则:
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自协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
1、每项比赛开始前45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身份证、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带在指定位置,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三)比赛出发:
1、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检录在前排者出发在前排,为大组出发,出发缺席者概不等待;
2、检录时如某项比赛超过安全人数,则按检录顺序将此项比赛分组间隔出发比赛,最终以分组后的汇总成绩为排名成绩;
3、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倾听裁判指令及口头特别约定,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
4、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前排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四)比赛路线
1、 山地公路赛道均为开发区交通道路,沥青路面,有一定起伏,有转弯。
2、 每组骑行圈数按赛项约定进行,比赛中不设套圈淘汰,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五)其他规定
1、参赛选手自备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并自行承担相关装备风险,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带头盔、安装比赛号码、计时器,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2、公路车为27寸车型,硬叉,不可为混合车型。山地车必须配避震前叉,轮胎1.75英寸或以上,禁止光头胎,不可用公路车、混合车、折叠车等车型参加山地车比赛。
3、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不得借助外部力量维修。比赛中可佩戴眼镜、码表等安全用品,不得携带佩戴酒瓶、玻璃容器、音乐播放器、对讲机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及用品。
4、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漏跑圈数,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2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任何组别的比赛中选手都不能跟在裁判摩托车,技术服务车等工作车辆后面骑行,距离至少保持50米。
6、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的场合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通过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8、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自己时,自身体力或技术不及的情况下需让出行驶路线,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9、山地及公路赛均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比赛为大组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
10、未检录、比赛缺席等,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11、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12、赛事中,裁判组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组别、增减圈数、提前发车等措施,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
13、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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