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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来安公安局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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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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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6: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快乐骑行 于 2012-10-19 17:00 编辑

      九月初(几号记不清了),在瓜果市场楼上哥哥家吃饭,电瓶车就锁在楼下的过道里(当时还有一个老头在过道的三轮车里睡觉)。吃完饭下楼倒垃圾,就发现电瓶车没有了,前后也就30分钟。当时准备去报案,可是周围的人都说,报案也没有用,来安公安局不行,因此就没有去报案。
      今天有一个朋友说:公安局抓到几个小偷,找回不少电动车,在来安论坛里发帖子,叫失主去认领。我立即上论坛看看,就有在瓜果市场偷的车子,时间地点也基本吻合。我立即和陈警官联系,陈警官很热情的接待我,叫我带上购车手续下午去公安局核实一下。
       下午我去后,陈警官办事不在局里,知道我来以后,立即安排贾警官接待了我,办完相关手续,回去等待核实。可是我刚刚到家,陈警官的电话就打过来说:恭喜你电动车找到了,周一去办领车手续。
       我真的很高兴,做梦也没有想到,掉了的车子还能找回来。这里要感谢来安县公安局的警察同志,能认认真真的为民办事。要特别感谢陈警官,为民办事认真负责。
     今后希望大家如果有车被偷了,要及时报警,这样也给警察的工作带来方便,也是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让那些不法分子无机可乘,让我们过上和谐,平安的生活。
                                 向警察同志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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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19 17: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车子失而复得真是令人高兴,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这么幸运的,我周围同事都掉至少五辆摩托车了,可惜到现在也没啥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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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0-19 17: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掉过摩托车,自行车,可是一直没有音讯,恭喜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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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19 17: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专心为民,老百姓就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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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19 18: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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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19 1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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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19 1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而复得,比买车子还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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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19 19: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你的喜悦,来安公安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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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19 1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真是值得高兴呢,警察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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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19 19: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摆几桌庆祝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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