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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骑猪去逛街 - 

[焦点话题] 2012年10月17日发生的刑事案件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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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2 08: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同志当时要是能再迟点到现场的话估计正好可以赶上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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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2 08: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考上一中是如何的骄傲,然而现在却因为打架而亡,为何转变的这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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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2 08: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欲知后事如何、楼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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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22 08: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发生的事情,学生应该学习,更应该明白事理,怎么能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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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22 09: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中学啊,想说爱你不是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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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2 09: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发生的事,不要再提了,两个家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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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2 09: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雷厉风行啊•••••凶手还不是在逍遥法外,还快呢,怎么不接到报警第二天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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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22 12: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极端了,一点口角就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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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2 13: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尾有点不伦不类,新闻不是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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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22 15: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家庭会为这件事情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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