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0-26 17: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oso__4836936886821600735_1:}{:soso__15733248605841572884_4:}{:soso__5187769787929878451_1:}{:soso__18074937563202600878_1:}{:soso__4082907350091127735_1:}其实黑道也不好混呀,尤其像我等还算正经的人最好不要涉足——妈的,昨天刚刚加入,流氓事情一件还没干呢,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过万元宝,一下子跌到9千多了……奉劝良民们,还是脚踏实地做本分人保险!{:soso__13736094394793681004_3:}{:soso__14141656853265571825_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6 18: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做一个良民好,赶紧退出黑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6 18: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赞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26 20: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打劫的多了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7: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夫 发表于 2012-10-26 18:21
还是做一个良民好,赶紧退出黑道。

有相似痛苦经历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7: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 发表于 2012-10-26 18:27
我表示赞同

同样受伤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7: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訫 发表于 2012-10-26 20:33
不好意思,我打劫的多了点

看贼打,不看贼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7: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蜂 发表于 2012-10-27 07:43
有相似痛苦经历了?

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0-27 07: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忙雾的了,没捞到看猎贴,现在来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9: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2-10-27 07:56
这几天忙雾的了,没捞到看猎贴,现在来支持一下。

你干吗呢,县长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