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招聘] 有没有人带我走?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1-2 13: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今年25岁做过平面广告(展会)现在想在来安找一份工作,不怕吃苦,(销售没做过可以尝试)想工资待遇可以一点的公司,长期做下去的。联系电话:13675509891(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3: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楼主早些被“带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 14: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 16:23: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你早日被带走!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 17: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送上祝福{:soso_e18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3 10: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我不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3 15: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小伟 发表于 2012-11-3 10:06
男的我不要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3 15: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小伟 发表于 2012-11-3 10:06
男的我不要

你这是招人吗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3 15: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