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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给力魅力来安,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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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0: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力魅力来安,建设美好家园  

                              ——来安县美好乡村建设倡议书

尊敬的来安籍在外成功人士、关心支持来安发展的各界人士:
    你们好!
    来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这里有我们儿时美好的记忆,这里有我们改不了的乡音,这里有我们打拼时留下的印记,这里有我们割舍不了的情怀……近年来,在所有关心支持来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在五十万来安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来安这块热土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先后获得“中国新能源产业百强县”、“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安徽省科学发展先进县”、“2011年度浙商最佳投资城市”和“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等荣誉称号。
当前,蓄势待发的来安正紧紧围绕打造“美好安徽第一印象”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市战略部署,努力建设“村庄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管理民主和谐美”的美好乡村。
     如今,正是建设美好乡村、打造“美好安徽第一印象”的关键时期,来安的美好乡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之中,我们正在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汇内外之情,全力建设来安的美好乡村,以彰显来安的山水之美。
     因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每一名来安籍在外发展人士、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来安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以一颗赤诚的心,发扬致富思源、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优良传统,满腔热情地积极投身到来安县美好乡村建设。我们对你们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真诚的欢迎你们常回来看看,欢迎你们对于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多元投入,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
通过投资、帮扶、认捐、认建等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参与来安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村庄整治、村镇建设等,实现自身发展与来安美好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建设来安,贡献家乡,造福百姓。        
       2、优势互补,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影响力,以“一人(企)一村”、“一人(企)多村”、“多人(企)一村”等多种方式结对帮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行动。
通过“公司+农户”、合同定购、定点采购等形式,在来安建立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通过产业转移、来料加工等形式,在来安建立配套产品加工基地;通过项目带动和资金、信息、技术支持,帮助乡村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家庭手工业等,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4、基础先行,积极参与农村事业建设。
积极参与道路建设、村庄绿化以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养老等社会事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以捐建人姓名或者按捐建人的意愿命名的“名人路”、“名人林”、“名人园”等。

     饮水思源,常怀感恩之心;致富奉献,福佑子孙后代。同心聚力,建设魅力来安;打造美好乡村,共创和谐幸福生活。让我们携手并进,积极投身到建设美好乡村的行动中去;让我们并肩同行,在来者皆安的大地上一起建设我们更加富足、繁荣、美好、和谐的新家园!

责任人:陈刚(县农委主任、县美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联系人:高皓     联系电话:0550—2363639

   
                            来安县美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 11月 12

相关活动链接:
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美好乡村”征文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为美好乡村建设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美好乡村我的家”摄影邀请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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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15 1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是个好地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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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15 10: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建美好家园,我们的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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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0: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家乡建设,愿更多的成功人士关注家乡建设,关注来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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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15 10: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建设我们更加富足、繁荣、美好、和谐的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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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15 10: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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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15 10: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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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15 11: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绝盲目建设,乡村建设也要有合理和长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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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15 1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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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15 13: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动作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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