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潘攀 - 

[焦点话题] 雷厉风行过后!!!!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2-1 16: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记要是到青龙街感受一下就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1 18: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记管这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真可谓是来安亮丽的一景啊!!来安县的官老爷们,做点事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1 18: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情都要书记亲自过问,相关部门干啥去了?真无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2 天

连续签到: 17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1 19: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什么事情都要书记抓了以后才有成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1 20: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该做的事,做好了也没有什么可值得称赞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2-1 20: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河桥 要好好大修 ,那桥路面 太坑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1 20: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知道能管几天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2 08: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属兵 发表于 2012-12-1 20:41
也不知道能管几天呢?

铸铁的好是好,就是备不住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2 08: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羔羊 发表于 2012-12-1 18:54
什么事情都要书记亲自过问,相关部门干啥去了?真无语!!!

老百姓的事  就是天大的事   为人民服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2 10: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必须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