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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关于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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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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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谁能解答一下:为什么个人已经在工作地交过医保了,还必须在家乡再交一份新农合保险???说什么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人没交新农合,全家就都不能参加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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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1 19: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不知道,楼下的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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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便民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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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6 17: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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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6: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
    县政府办《来安县2013年新农合实施办法》(来政办〔2012〕194号)对我县农民参合明确规定,其中第三项对参合对象和参合程序具体要求: (一)参合对象:本县范围内的农村户籍人口。参合者必须以户为单位,按家庭全员计算,不得选择性参加,农村中小学生必须随父母参加。参合的农民有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有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的权利,有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权利,同时也有按期足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二)参合程序: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一次性缴纳2013年度的参合基金。各乡镇负责组织农户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合管中心”)签订参合协议书,收取参合资金,开具收款收据,发放“就诊卡”,制作参合农户电子档案,做好参合农户的登记造册,确保票、证、册相统一。我县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一致根据全省统一执行此规定。新农合制度是政府资助的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以户外为单位自愿参加的互助共济制度,家庭全员参合有利于避免家庭成员中生病的参合,不生病的不参合,有违互助共济。希望给予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来安县合管中心,我们会更细致的给予解答。谢谢!                     县合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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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2-27 20: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不清楚,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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