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化茧为蝶 - 

女儿家长会的发言稿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20 1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2-20 15: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为学生的家长,读了你的文章,感觉字字句句朴实无华,入情入理。今后要多向你学习取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23 16: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刚为人父的我,好好学习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2-24 17: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你的观点,好习惯好品行真的很重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27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取经!!!儿子开始上一年级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28 19: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字句句朴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9 天

连续签到: 1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2-29 14: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 1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很辛苦哦!家长理解老师的苦衷真的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6 11: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9 1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棒....................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