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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这里的隐患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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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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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7: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下午,我发了“这里有危险的帖子”,报道了示范幼儿园门前路灯杆的隐患。今天下午我去接小朋友,发现已经修好了。
    对于路灯所这种闻过则改,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本人表示由衷的钦佩和赞扬。如果我们的有关主管部门都能够象他们一样,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美丽。
    在此我想说,我不是找路灯所的麻烦,确实是感到有危险的存在。一旦出了事情,对谁都不好交代。谢谢你们了。 IMG0305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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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1 17: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复的非常及时!职能部门都这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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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11 17: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的好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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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7: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3-1-11 17:19
修复的非常及时!职能部门都这样就好了。

谢谢溪版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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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7: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松 发表于 2013-1-11 17:21
修的好快哦,

所以说路灯所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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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1 17: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水云轩老师的及时提醒,让路灯管理所及时的修理,更感谢路灯所的及时反应,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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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1 17: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3-1-11 17:23
所以说路灯所值得赞扬。

是啊是啊,这样的工作作风还是非常值得提倡的,希望别的职能部门能向路灯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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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1 17: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单位应该经常检查,不要事事等群众反映了才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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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1 17: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的反应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感谢热心网友水云轩老师,赞一下路灯管理所的及时修复路灯杆破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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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8: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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