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奉献爱心,走进杨郢敬老院!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2-2 22: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由来安论坛爱心公益版块携手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庆兰商贸),在杨郢乡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共同走进杨郢敬老院,慰问院里的五保老人和静波村及志凡村的部分特困家庭!在一幕幕触动心灵深处的感动同时,我深深地体会到:奉献是无私的,爱心是无限的,感动是无数的....广大网友的无私奉献是多么的珍贵!
在此发些随拍照片,详情请看海棠夫人的《
联手送温暖 温情满杨郢——来安论坛、古井年份原浆走进杨郢敬老院侧记

2.jpg

5.jpg

6.jpg

9.jpg

10.jpg

8.jpg

11.jpg

12.jpg

13.jpg

慰问静波村特困户--周景和家
15.jpg

16.jpg

17.jpg

18.jpg

19.jpg

20.jpg

慰问静波村特困户--洪家祥家
22.jpg

21.jpg

25.jpg

26.jpg

27.jpg

28.jpg

29.jpg

慰问志凡村特困户--王太龙家
30.jpg

31.jpg

33.jpg

32.jpg

34.jpg

35.jpg

36.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诚信度 收起 理由
月亮山 + 6 + 10 赞一个!
醉戏人间 + 3 + 8 很给力!
沉默中 + 4 + 10 赞一个!
贝壳小蜜 + 4 + 9 赞一个!
开拓者 + 4 + 9 赞一个!
本书无句号 + 6 + 10 赞一个!有爱就有希望!
正德 + 6 + 10 赞一个!
轻风 + 15 + 24 + 8 爱心的汇聚!
海棠夫人 + 6 + 10 让爱传递,让人性的光辉永远光大!
总评分: 元宝 + 54  活跃度 + 100  诚信度 + 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 22: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生平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2-2 22: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 发表于 2013-2-2 22:49
好人一生平安

是啊!付出终有报!就像你说的,好人一生平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 22: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参与进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2 2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中,回味中……感谢“新杨郢客栈”的详细报道,让大家都来帮助弱势人群!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2-2 23: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的爱汇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3 00: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3 00: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3 05: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都来帮助弱势人群!有爱就有希望!
祝老人晚年幸福!祝小孩早日康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 天

连续签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3 06: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