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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致坛友们一份公开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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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7 19: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已经不是虚拟的啦,说话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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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2-7 1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教训,主要以后做事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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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8 1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害他人又折腾自己,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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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8 16:47: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要注意了、没有的事情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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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9 12: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事求是    不要信口开河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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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9 15: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官派出所不是也被诬陷了吗?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伤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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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9 18: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敢于承认错误就是好同志,论坛的大度,网友的理解,祝来安论坛越来越好  理智发帖,事实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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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9 2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知错就改难得,来安论坛也给机会有气度,今后希望网友们文明上网,不要---------。祝网名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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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0 08: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哑巴吃黄连{: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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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10 08: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奶瓶哄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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