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其他] 由李双江儿子犯事说起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2-28 08: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媒体铺天盖地都是在关注李天一坑爹二进宫的事件,更多的是唏嘘,现在对于李双江来说什么都晚了,子不教父之过。
      这件事无疑给当今浮躁的社会一记重磅,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小孩成龙成风,不能受人欺负,要有棱角,要敢干!要不怕事!有个朋友前些年在南京那边靠搞钢铁回收赚了一些钱,生了个儿子,真的跟宝贝样的,过年回家亲戚里有奉承的,有羡慕的,有怜爱的,围在小孩身边,赞不绝口,一片赞扬之声。小孩在南京下关一所小学里上五年级,他给小孩的教育思想就是:儿子,什么事都别怕,在学校里有什么想法就给我干,别怕,惹出事了老子给你上。我们质疑他时,他的理由就是,这个社会就是狼吃人的社会,你不狠点,就会被社会吞没。
     乍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我想说,你想养一条傲立森林里的狼,请问,你有养狼的资本么,这个社会会接受你养的这条狼么?你比李双江等名爹还牛么,再牛他们的狼不也进去了么?
      这个孩子我接触过几次,也似乎有点李天一的影子,目无尊长,任性,网络成瘾,并且对网上一些不良信息词汇成天挂在嘴边,并且奇怪的是,父母认为这个很有个性,很阳光,很外向。在亲友面前很狡黠,学的乖乖的,在学校是有名的“老师头疼小孩”,而他父母能做的就是不停的送礼给老师,不知将来。。。。
     善良,礼貌,温和被当今社会看作是没出息,懦弱,狼性教育被奉为处事之道,奉劝一句,本分点,别到老了柱个拐棍到监狱去看狼崽子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2-28 09: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的好:一个馒头要蒸熟了吃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8 09: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钱社会让一切都泯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8 09: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忧其贫而忧其骄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8 09: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伤不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0: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信仰缺失的年代,躁动的欲望,让很多人血脉贲张。财富、权力、名声, 固人之所欲,但若不加羁縻,就如逆风执炬,必有烧手之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8 10: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鱼淡肉 发表于 2013-2-28 10:10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信仰缺失的年代,躁动的欲望,让很多人血脉贲张。财富、权力、名声, 固人之所欲,但若 ...

敢干不是什么坏事,但是需要孩子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8 12: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dfl2222 发表于 2013-2-28 10:57
敢干不是什么坏事,但是需要孩子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

这个说的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28 14: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忧其贫而忧其骄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1 08: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子不教父之过。谁都爱自己的孩子,过分溺爱会害了他的一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