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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敢去菡美 - 

[曝光台] 美容还是?来安菡美美容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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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12 19: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僵尸粉来水这个帖子、真相是什么谁都不知道、各种据我所知据我所知、你你以为你是FBI啊知道那么多、、、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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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12 2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已经发现了。。。正反两方都是新注册的小号在那扯。。没意思。。都已经报公!!公家处理。。大家理性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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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12 20: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新人在这边扯,看着真是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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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12 2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丫浅 发表于 2013-3-12 20:58
这么多新人在这边扯,看着真是晕

呦 稀客啊 老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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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12 21: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看你们互相在那攻击,无语,都悠着点吧,毕竟,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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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2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qq704545340 发表于 2013-3-12 11:34
到医院医生都说没事了,他还不是想要钱吗。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人家也是做生意的,这样有意思吗,大家 ...

差点眼瞎了,好了就没事了,是小事!哪天你在街上被撞断腿了,肇事的把你治好不就得了,你可千万别要赔偿啊,不然就是自己打自己脸了!!!美女,你说是这个道理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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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08:33: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地鱼 发表于 2013-3-12 13:29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3号)(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
第 ...

感谢荒地鱼坛友的专业回复!药监局年底已经着手调查,近期会有答复,我们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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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08:43: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菡美店里回帖说是为了钱,请问到目前为止,受害人毛女士提出赔偿要求了吗?现在是治疗恢复期,简单的复查你们都不肯做,这样素质,菡美还能美下去吗?我们拭目以待!如果你们这样结束了,那可以,让你们老板娘把毛女士眼睛烧伤的过程自己身上演示一遍,费用我们出,我们就不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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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09:07: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看了菡美方那个论坛名是qq号的,在
“菡美,晚上还能不出来吓人帖子”里还攻击其他美容机构,这样的店素质这么差的人,没有几天可以倒闭了。下次来安女士在鼓楼口到十字街这一段看到穿护士服的小姑娘千万让远点,千万不要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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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13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地方切少监管部门啊。{: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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