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曝光台] 来安县电信局的领导,请予答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3-13 08: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电信局的领导,请您们在百忙之中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吗?
    作为你们的客户,感到有点可悲!!!
    服务好客户,使客户满意还是不是你们的宗旨?
    3月11日我开车去到大厅缴费,困难啊,想开到院子里停放门卫却说领导讲不是本单位车辆不准停,我想问的是作为客户到你们那办业务怎么就不能为客户着想一下,就不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单位管理严是好事,但是不是能人性化一点,况且当时的院内还有不少停放的空间,电信业务办得好是不是要我们客户的支持呢,难道这点简单的道理还要我赘述?不可思议
    在这里我更想说一下的是不知道皖M04686现代轿车是电信局哪一位领导的,当时我的车就停一下在门口快速的到里面办缴费五分钟左右出来,结果可能是暂时挡了道,结果皖M04686现代轿车就蛮横的横停在我的车后挡我车的去路,耽误我大概30分钟左右的时间!!我想的是要不是在贵局的门口,要不是这是贵局领导的车,你敢这样嚣张的停放吗?
     电信局领导,请您们在百忙之中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吗?
     我期待着答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3-13 09: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快就会有回复的,内容楼主也可以想到的,一定灰常诚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3-13 09: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他们来说是小事一桩!现在这个社会都是这样,LZ消消气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3-13 09: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他们做活动,俺们就绕着走,或者低头假装思考事情,不理会不就得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13 09: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M04686现代轿车是电信局哪一位领导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13 10: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车是谁的估计很快就会有答案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0 天

连续签到: 1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13 10: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被人肉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13 1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来城严重缺少停车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13 22: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门卫也是很难做的  他们都是听领导的话  只是做现成事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14 07: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多地方小,停车需谨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