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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 三十岁的女人谁来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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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5: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一位女网友问我:“三十岁的女人谁来哄?”
    哈哈,拿这个问题问我这个过来人,我一猜就知道:这位网友不是想在自己先生三十岁的女人谁来哄



    面前撒撒娇,就是与先生发生了小磨擦。不管是什么原因引出了她的这一问题,我回答她的第一个答案就是——   
  三十的女人丈夫哄
    女人三十,大都已为人妻、为人母,也应该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职业和社交圈子,婚后丈夫不会像恋爱时那样哄自己, 这个阶段的女人已到了不应该让人哄的季节,但只要想让人哄,就不要忘记用蜜莎丽尔的来证明自己的完美和魅力。

   然而,这时候,自己的父母已不再把自己当小孩哄了,他们哄的目标已经转移到了他们的孙子外孙身上;单位里的领导、同事和其他方面的朋友更不会把自己当小孩哄,若是他们当中有人哄你宠你,不是你诱惑了他,就是他对你有非分之想了,不想有外遇的女人一定要当心。最牢靠的还是回家向丈夫撒娇。向丈夫撒撒娇,共同温习一下热恋中的卿卿我我,给平静的生活增加点浪漫情调,未尝不是丈夫所喜欢的。
    但也不能肯定,因为这个年龄的丈夫可能已失去了对婚姻的新鲜感,工作的压力、家庭琐事的烦恼都可能让他萎靡不振,你的撒娇承欢可能会被他的怒气怨气无名气冲得尴尬不堪。这时候,你不要一味的癫憨卖乖,而要认真的帮助他解决难题,即使有些事情你插不上手,也要尽量用温情抚慰、安顿他焦躁的心灵,等到他高兴的时候,你再向他发起进攻,才有可能满足你的被哄欲。
    三十的女人自己哄
    这个答案是对那些丈夫没有浪漫情调的女人来说的。
    诚然,生活中有的男人不注重夫妻之间的感情交流,特别是年过三十的男人,工作、生活的压力已不允许他再有什么小资情调,即使有时候有点激情也是动物的本能冲动,一旦云收雨散就又恢复了“僵尸”的本相。
    三十岁的女人若是有一位这样的丈夫,那就干脆自己哄自己了,简称“自哄”。自哄的方法就是:来点幻想,来点憧憬,哄得自己开心,哄得自己高兴。其实幸福、感情、浪漫都是感觉,如果这种美妙的感觉能够引起丈夫的共振、共鸣,当然是好事了,但若是共而不振、振而不鸣,也只能是自振自鸣自我陶醉了。
    我曾在一部电影里看到过这样一个情节:一个中年女人独守空房,感情的飘带无人承接,为了排遣孤寂的痛苦,她便把枕头当成了倾诉对象。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便抱着枕头挥洒自己的温情,释放自己的苦衷。她先是把自己的烦恼一股脑的抛给枕头,然后再替枕头回答自己的问题,这样,枕头就成了另一个自己。
    她的烦恼诉完了,枕头也对她哄完了,然后她便搂着枕头做起了美梦——有美梦也是一种幸福哇!我不把这看成什么变态,只要能够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使之保持良好状态,这就是健康的人生。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不管醒着还是梦着,只要心中总是充盈着幸福,人的一生就是幸福的。你说呢?
    三十的女人网友哄
    小雨,我在文学网站认识的一位网友。因我经常在网上发点骂街文字,不知触动了她哪根神经,就被她加为了好友。
    从她的谈话里知道,她是一家幼儿园的老师,她的丈夫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平时应酬多,一般在家的时间少,晚上往往大醉而归,所以她就一个人在家上网看帖子,偶尔也写一些情感散文。她的文笔是灵动的,她的感情是丰富的,文章大都表现出对生活的不满足,可谓新时代的“怨妇”之作。因比较谈得来,她有时就把自己心中的怨怼向我倾诉。我呢,也乐意当她的忠实听众。
    有时我有事了,不顾得回她的话,她就对我使小性子,我就开始对他实行“哄”法。果然,网友动怒,一哄就灵,很快,她就会对我露出了笑脸。每当这时,我都有一种助人为乐的感觉。能哄得网友从寂寞烦闷的阴影里走向灿烂,也算是一种行善的方式吧?在网上,像我这样自娱娱人的朋友并不算少。所以,我在这里郑重向丈夫没时间哄的女人发出号召:快快上网来,这里的衰哥好可爱。
    三十的女人情人哄
    尽管我是那没有艳福之人,但我并不反对别人与情人共浴爱河。
    我曾在网上参加过一个关于“情人”的讨论。在那个讨论里,我主张把情投意合的人都归为“情人”。“有情人皆成眷属”,理想的夫妇应该是情人,不是情人的夫妇只能算是物理版块组合。但一般意义上的“情人”却是指婚外情。
    为了行文方便,我在这里还是用了一般的“情人”概念。我认为,没有感情、情趣的婚姻不是人类的本能所追求的自然婚姻,而是婚姻的一种病态;而没有婚姻关系却符合人类纯自然的心理、生理需求的情感交流才是老天赐予人类的最正统的价值取向。
    当然这种取向应以不伤害别人为前提。既然找情人不算错,那么在情人面前撒撒娇,小资一番,让情人哄哄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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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31 16: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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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31 17: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道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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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31 18: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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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3-31 19: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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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3-31 19: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项吉吉哄吉吉的路过{: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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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3-31 20: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观音 发表于 2013-3-31 16:29
我。。。。。。。

你是30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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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1: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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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8: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回帖,不论坛,这才是人道,楼下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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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09: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呢~~~
   我只想说 三十岁的女人孩子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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