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子龙游全国001出发篇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4-1 12: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png
子龙是A计划线路图
1.jpg
延安,出发了!
2.jpg
延安,黄陵火车站
3.jpg

4.jpg
兄弟帮他缝补背包
5.jpg
西安,北堂留念
6.jpg
西安,老马和他
7.jpg
西安,邓遥和他
8.jpg
西安,难得一见的绿皮火车L28
(转自贺子龙的QQ空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4-1 1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溪版有心,旅途精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3-4-1 12:33
溪版有心,旅途精彩!

老兄,我真的被这孩子感动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4-1 13: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3-4-1 12:46
老兄,我真的被这孩子感动了。

我很了解你!建议最好加个前言,便于更多的人了解和理解这个学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3-4-1 13:02
我很了解你!建议最好加个前言,便于更多的人了解和理解这个学生。

嗯嗯,说的即是。我一直在关注这孩子,刚还和他QQ聊呢,现在在浙江,我让他多留心身体健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1 13: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心还蛮细的,祝福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壳小蜜 发表于 2013-4-1 13:06
楼主心还蛮细的,祝福他!

细心?一般般吧。都是有孩子的人,怎么着多少有点心疼孩子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1 13: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这次行动准备用多长时间完成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0 天

连续签到: 1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4-1 13: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还是很多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9 天

连续签到: 1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4-1 14: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精神可嘉,戏班的善举值得称赞学习,我们祝愿子龙一路平平安安、并且非常圆满实现他的愿望!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