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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滨河安置小区二期回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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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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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滨河安置小区二期回迁公告
安置在滨河安置小区二期的各拆迁户:
滨河安置小区二期1#—16#楼现已具备回迁条件,现就回迁现场办公地点、回迁时需携带材料、回迁期限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迁现场办公地点
滨河安置小区物业办公室(18幢2单元202室)
二、回迁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房屋征收协议书;
(二)“新来城”建设指挥部房屋征收办公室核准的领房通知单;
(三)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无法到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人的有效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回迁期限
回迁起止(集中办公)时间:2013年 4月14日—30日。
   四、相关事项
()(一)拆迁户在看到本公告,或接到原拆迁工作队的通知后,应及时与工作队一起到回迁现场办公室对接,并按照回迁现场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回迁相关手续;
(二)请滨河安置小区二期1#—16#楼的拆迁户相互转告。
五、回迁安置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及联系人通讯方式
回迁现场办公室电话:13955029056
县国土房产局 :张军,手机:13805503527
县住建局(重点办):张伟,手机:13955024553
房屋征收办公室:蒋道才,手机:13955027929
县委宣传部房屋征收工作队:李昌斌,手机:13955020505
县文广新局房屋征收工作队:王龙光,手机:18955021118
县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房屋征收工作队: 弓学荣,手机:13955027749
县卫生局房屋征收工作队:尹士刚,手机:15955022118
                                   特此公告。
                       
                                                                       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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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4-11 10: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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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11 10: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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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4-11 11: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迎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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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4-11 13: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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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4-11 15: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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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4-11 16: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里小区何时能交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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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4-11 16: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等到回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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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4-12 06: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他们搬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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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4-12 07: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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