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来安县红十字会 - 

县红十字会招募无偿献血志愿者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 发表于 2013-4-15 14:24
“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不是一家?

您好,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职责不同,血液中心负责采集,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推动、表彰、奖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4: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3-4-15 12:19
报名参加

您好,谢谢您的爱心,欢迎您来红十字会进行志愿者登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4: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来龙 发表于 2013-4-15 12:34
回不去,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2 天

连续签到: 17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4-15 15: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昌鹤,支持你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5: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渔翁 发表于 2013-4-15 13:45
想想,我当然要参加了。也献了不少次了。

谢谢您的爱心,也欢迎您来红十字会进行无偿献血志愿者登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4-15 16: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报名那是必须的。算我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8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15 19: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8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15 19: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4-15 2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已经献血两干毫升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4-15 21: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献,可我晕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