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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3月9号新安镇通知红桥村到马庄队研究解决40多亩淹没区农田一事,(农田是2012年消防队,人武部,110工地施工把下水道毁坏照成的)新安镇当时的方案是;淹没区农田由政府以1200元一亩租赁,地面附属物按市场价委托有关部门评估后定价。评估后的农田要求暂时不能耕种﹑赔偿款大约一个星期到位。村民全体同意﹑通过。很快第二天上面派人数树﹑统计菜地﹑一切做的很认真。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因为这期间村民不能按种﹑不能卖树苗。今天4月16号村里书记通知一村民说﹕这块土地赔偿款大约70万左右一时政府拿不出这么多钱、不租了。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说了一句不租了就算了事了吗… 请问政府2012年11月份在马庄队以2.3万一亩征了约12亩土地共计约30万,后转为国有土地以约50万一亩共576万卖给了滁州市烟草局,在又怎么解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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