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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8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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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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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县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来安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2013年县第二次编委会议研究,在全县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中公开遴选8名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与职位相适应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本次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具体职位见《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三、遴选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之日计算);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招考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建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三)其他不适合参加遴选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和方案、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报名地点: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名咨询电话 :0550-5626826。报名前从县政府网站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六、资格审查
县公务员局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数不得低于3:1的,达不到职位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遴选计划。因遴选职位取消的相关人员,可在报名结束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计分方式: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为2:1 。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设置当天面试考场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 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来安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
九、公示、试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选,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 共 来 安 县 委 组 织 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1:
来安县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
职位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遴选
人数
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专业考
试类别
1977年5月13日后出生
1
县纪委
1
中文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35周岁以下
申论
2
专业不限
2
县商务局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申论
3
县药监局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申论
4
县审计局
1
经济管理、计算机、法律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申论
5
县科技局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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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8 02: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个沙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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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9 21: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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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5-9 21: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是大家最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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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10 1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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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11 12: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机会来了,我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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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23: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绩效工资 于 2013-5-11 23:54 编辑

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之日计算);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招考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建康;




(一)本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不敢讲,但是工作认真,不马虎;
(二)本人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肯定称职。
(三)本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之日计算);
(四)本人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招考职位表要求为准); (我当过兵,是党员,党费交的比领导少20块)
(五)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条件技能可以培训哎,反正就算合适,还是要培训的嘛,对吧!
(六)身体建康;

如有需要本人为国家做贡献,请论坛联系我。

我觉得1.3.4.的工作我比较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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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12 07: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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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4: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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