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自由行走部落】6月16日“流连藤蔓世界,重回梦幻森林”皇甫山穿越召集帖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6-14 10: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风景 于 2013-6-14 10:25 编辑

提示:参与的朋友可自行打车前往,也可统一早6:00到工商银行门口集中,我们包车出发。请统一出发的朋友务必跟贴说明,便于统计人数。

                                 【自由行走部落】6月16日
“流连藤蔓世界,重回梦幻森林”皇甫山穿越召集帖
    多个周末的阴雨,影响了大部队集体出行,难得有个好天气,还是留给大家吧!也算为E滁州论坛“户外旅游”版块设立“自由行走”栏目开篇吧……
一、穿越线路
集中乘车——滁定公路——曲亭——小舒——石门坎大峡谷——快活岭——芝麻洼大峡谷——小韩水库——大石谷——小舒——滁定公路返城(约18:00左右到滁)
二、集合地点
6月16日上午7:00原二纺机工厂大门口(丰乐路和明光路交叉口)
三、注意事项
1、本线路强度中上等(全程大约2025公里),适合体能较好者参与,请根据自己体能决定是否参加。
2、户外运动有风险,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安排出行,健康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3、等时间不等人;自备个人用品;必须穿运动鞋服,拒绝高跟鞋参加。
4、时间一天,带足饮用水、防潮垫等。
5、午餐自备(中途没有农家乐)。
6、夏季来临,请注意防暑、防晒、防马蜂。
7、穿越途中,请爱护户外环境,带走自己留下的垃圾。
8、领队有权在行程中对路线进行调整,以期达到最佳效果。
9、服从统一指挥,谢绝个人英雄主义,前行队友不超过领队,后行队友不落后于收队。
10、全程费用AA
四、免责声明
1、本次户外活动无任何商业目的,本着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2、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3、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特别提醒
1、凡欲参加本次活动人员,请事前认真阅读召集帖中注意事项、免责声明,凡正式参加本次活动人员,视同认可本免责声明。
2、因为大车不能进入,包车人数受到限制,准备参加的朋友,不论新、老朋友,请务必于周六(6月15日)18:00前跟帖或站内留言报名,按报名先后落实座位,额满即止(注意首页更新提示),还请谅解。

六、联系电话
我行我宿 13905501775  
一名金人 13965995946
安徽小菜1801988991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4 1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自游自在、支持自由行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6-14 10: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上一人,在家门口等。{:soso_e11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4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我精神上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14 11: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精神上最大的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6-14 1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力争跟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6

组织活动:229

签到天数: 3333 天

连续签到: 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6-14 13: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的人再次错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6-14 14: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一人,跟队出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6-14 15: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体力尚可就跟上,明晚确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6-14 16: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自由行走!!33-25这是个挑战!!!~~可惜不下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