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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精采传媒 - 

[停电信息] 转帖:来安县两路政人员受贿获刑 一人收贿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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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8-23 10: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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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捞的谁都想捞  ,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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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23 1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真是无官不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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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8-23 10: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都是小鱼,漏网都是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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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23 1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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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2:05: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说什么好呢!败家的玩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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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8-23 12: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民币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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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8-23 13: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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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4: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缓刑工作也就开除了,判的也不低啊!想想受贿几千万元的也就坐个十几年,所以我们的法律还有问题。
你认为**怎么判多少年?决不会是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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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5: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值了。为这点钱去做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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