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来城老哥 - 

[曝光台] 关于人寿保险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22 08: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骗子集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22 08: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坊间不是有传说吗:一人跑保险,全家不要脸!都说实话还卖给谁呀?{:soso_e14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22 09: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初出茅庐 于 2013-10-22 09:47 编辑

老哥你应该知道什么叫传销吧·······只不过他有一个“合法”的帽子在头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2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也有好几份类似保险合同,都是拗不过推销员是熟人的情面才购买的。原以为交款到期后就能拿回本钱了,谁知交到期后才知有的须再待几十年后才能取到,有的此生本人是取不到了,只能死后儿孙才能领取..... 这种受骗上当的责任到底是在当事人自身还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把责任完全推到推销员身上是说不通的,就象家庭成员出了麻烦,这个家庭就一点责任都不承担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22 11: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痛苦,我也给小孩买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22 11: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实际上是玩空手道的、合法的传销公司。它是靠业绩发给业务员报酬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2 13: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投保人的钱一半归公司,另一半给业务员,它有很多业务员推销团体,由各团体头头按业绩发给他下属业务员。公司的一半要发给CEO高管高薪和职员工资奖金以及公司运转。因此一旦投保人要求理赔就非常困难,手续非常复杂。要理解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22 13:59: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歇菜,我家宝宝也买的保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22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寿险尚有现金价值存在,而财险(包括车险在内,现在有车的大都购买)一年到期后无论有否赔付都是没有任何现金价值的。那为什么还有大多数人愿意购买呢(据说刚开始推出车险的时候也大都不愿意购买)?那就是因为害怕风险的降临自己承担不起,所以每年情愿扔掉几千元也没听有人说过什么。
那为什么大多数人会对寿险没有很强烈的意识呢?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小段文章。
                                       人寿保险是生命价值的保障
“正如同现阶段的谋生能力所反映出来的结果一样,生命价值构成了一项与有形物质具同等价值的经济资产。如果以金钱的标准去衡量国民的生命价值,它比国家的物质财富总值大了无数倍”。
    这句话是美国人寿保险学院已故院长 SoLoman S.Huebner 博士说的。SoLoman S.Huebner 教授如此强调生命价值,的确一改大众对人寿保险的观感。这句话的主要论点是说:以科学方法来衡量人的品格·健康·勤奋和判断力等各方面的金钱价值,和以同样的方式来评估我们的物质财产,两者是一样重要。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在大部分的资产之中,生命的价值所占的比例最高。有人曾经估计过,平均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当中,他本人的生命价值占了百分之九十,而一般人心目中的所谓实质财产,却只占百分之十而已。所以,我们说:“人寿保险是世界上唯一以科学方法,并且应用日常商业交易之损失赔偿原则,来补偿生命价值损失的权宜措施。”这句话的确很有道理。
   但是,有些人会很认真地为他们的住房·汽车·珠宝等有形财产购买保险,却迟迟不愿为帮他们赚取到这些资产的“谋生能力”购买足够的保险,你说奇怪不奇怪?
  因为有生命价值的存在,才会使得任何财物都具有身价;如无生命价值既无任何财物价值可言。

   所以说,保险的功用是不言而喻的,但近些年来推出的附有分红等理财型的保险并不能体现其保险的保障作用,一些业务员利用分红等高收益误导、欺骗客户购买理财险(这种情况全国普遍存在),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人们强烈谴责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22 19: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寿保险,等于骗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