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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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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5: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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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28 16: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0:}这下梁子算是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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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4-28 1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局长可以起诉刘庭长:放他的臭屁他就认为你们不懂、他就糊弄你们、他就有意给你们瞎指、问题出在土地局、变通一下子也能办掉、唐局长他怕担担子、不是没办法协调,这孙子,他不肯那个......
还可以举报刘庭长涉嫌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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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4-28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人,拿着纳税人的钱干着断子绝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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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4-28 16: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飘过,什么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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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28 17: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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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28 17: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1+1么,昨晚 上班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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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28 17: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讲话不注意,到电视上一看,真有地方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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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4-28 18: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地提示下:记者说是下午15:30到了法院 18:00散会见到人  等待时间仅两个半小时 字母及语音为等待近4个小时
哎......
媒体先判后审了{: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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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4-28 18: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两位“长”还了得,特别是那位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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