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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法律打击“送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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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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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2: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没办,礼先到;话没谈,酒先上,一些精通于托情送礼“走后门”的好事者们长期做着拉拢、腐蚀官员的勾当。如今这些“好事者们”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2014年6月23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贿案件,判处被告人王玉宽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玉宽自2010年至2013年期间,因违规建房分别送给古沛镇副镇长张坤100000元、古沛镇党委书记赵林海30000元、古沛镇土地所所长夏林杰4000元和2000元购物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玉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计136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王玉宽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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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2 06:33: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沛镇是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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