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愛の偂倣 - 

[停电信息] 此二人麻烦大家给寻找一下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6 20:38: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滔天!别人东西不能拿!不义之财!混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20:48: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手机不好回复大家……在此谢谢大家了……还有回答岁月的疑问……是我丢在车上忘了拿……但是在我准备下车的时候看视频可以发现那位年轻女士已经发现我包包没拎了……如果她当时就叫了我的话就没有后面的事了……看视频看到后面还可以发现……那位年轻女士还故意挡监控……可惜她们没挡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20:53: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那两位可以良心发现……归还我的包包……我不会追究你们任何责任……还会谢谢你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5

签到天数: 1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6 20: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愛の偂倣 发表于 2015-1-6 20:53
希望那两位可以良心发现……归还我的包包……我不会追究你们任何责任……还会谢谢你们

论坛已经同公众微信号发布了
你可以添加公众号:laian055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5:48: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大家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7: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办公室 发表于 2015-1-6 20:57
论坛已经同公众微信号发布了
你可以添加公众号:laian0550

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7: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伊人谷 发表于 2015-1-6 20:38
万恶滔天!别人东西不能拿!不义之财!混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7: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猪撞地球 发表于 2015-1-6 17:53
好的,发现了报警还是通知你

可以通知我也可以去城南派出所  我已在那备案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7: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厷孓藏秀 发表于 2015-1-6 19:13
这种案件是最容易破获的,比起杀人逃跑的难度那是天上地下的,如果派出所连这个案子短时间都破获不了的话, ...

我相信城南派出所的警官可以找到这两个人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