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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来安县新安镇城建站刁难群众 老人的房子还能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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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网友通过安徽网报料台反映:

  

  

  

  

来安县孙桥村肥庄组21号,老人吴德兰的居住环境(托亲戚到老人居住地点拍的部分照片)


老人申请建房过程反映如下

2010年左右村里规划,孙桥村肥庄队的居民今后建房在陈桥村胡岗规划点统一规划建房。2014年底,周围的人已经全部都搬到胡岗规划点居住。老人居住的房屋已经坍塌、严重漏雨。

在2015年3月底,家人请假回老家,以村民(邹德柱)的名义向村里申请在胡岗规划点已买的地基给老人建房,村委收到申请后对地基进行复查,审核确认可以建房,并同时征求四周村民意见并签字确认,同意可以建房。由于我们都在外地打工,不能回去跟进事情的办理,只有让家里的老人吴德兰去村里了解进度,2015年6月家里又下暴雨,屋内漏雨很严重,老人跑到好几公里的村委会数次,一直得不到解决。

在2015年7月6日向滁州市委领导信箱反映关于申请建房问题。

2015年7月9日新安镇工作人员查看胡岗规划点已买的地基。新安镇城建站负责人余勇说地基是“基本农田”不可以建房,要与村民沟通自己去找建房地基,要么就将现在老人居住的房子自己进行修缮,继续在老房子里居住。

(1、当初新农村规划点就在胡岗这里,现在说这里的地是基本农田,不可以建房,那么当初的规划点还有什么意义?2、为何在这里已经建起来几十栋的房屋都可以,偏偏老人建房就是基本农田呢?3、老人居住的房屋已经坍塌,严重漏雨,地方政府是否有义务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在2015年7月22日再次向滁州市委领导信箱反映干部不作为情况。

这期间镇里又来人查看地基,并查看老房子。并与老人说尽快帮助你解决问题。一段时间后依然没有结果,于是打电话到生产队里了解情况,生产队里的人说:镇里下来的负责人说“只要我在这里工作,就别想将房子建起来,除非我不在这里干了”。

在2015年8月4日家人请亲戚带老人吴德兰前往新安镇城建站了解如何处理的情况,回复是规划地点是在这一片,但是你们的地基是“基本农田”,你们自己去和村民协商地基问题。但是距地基不足一米的地方已经建房,另一边不远处也建有住房,地基对面已全部建有住房,新安装城建站负责人余勇颠倒黑白,罔顾事实,打着所谓的“基本农田”刁难群众,同时提着所谓的,我们根本就不能解决的处理办法来愚弄我们。

在2015年8月5日第三次向滁州市委领导信箱反映城建站干部余勇不作为情况后,

在2015年8月10日,家里下大雨,房屋到处漏水实在是不能居住,于是又前往新安镇城建站说明情况,负责人余勇给老人一张申请表,以老人(吴德兰)名义建房,同时提出,老人子女需要写一份建房说明,内容是:我们承认是基本农田,但是我们还是要建房,我们所建的房子是违建,如果后期出现什么违法问题,如果有关部门前来拆除房屋,这与城建站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关系。

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7日老人重新找人填写申请表,找村委确认,村委同意,找四周邻居签字,也同意。于17日将申请表送至城建站,城建站拒绝接收老人建房申请表,需要老人子女补充建房说明,要老人子女商议书写建房说明。

2015年8月31日将老人建房申请表与建房说明(见附件)送至城建站,城建站余勇拒绝接收,要求自己去找村委会去划线,村委会开证明送到城建站,为老人建房的申请从3月份一直到9月份,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城建站负责人余勇是典型的为官不为,故意刁难群众,把人民的生命不当一回事,非常的可耻。

现在老人还是一人居住在老房子里。现在想要通过新闻媒体帮助我们,解决老人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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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9-6 2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房子里还有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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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9-6 20: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了问题,新安镇某些人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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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9-6 20: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一定有具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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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9-6 20:17: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里搞不定就去省里吧!好大了总有人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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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9-6 20:18: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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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9-6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桥村都建那么好房子了,怎么还有没搬进新房呢?{:1_363:}{:1_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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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9-6 20:35: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队里的人说:镇里下来的负责人说“只要我在这里工作,就别想将房子建起来,除非我不在这里干了”。~~~~就冲这句话,就可以处分某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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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9-6 20:36: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1_386:}{:1_386:}{:1_386:}{:1_386:}{:1_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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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9-6 20:45:5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没的人说什么都是白搭,我等屁民永远是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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