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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小拽爷 - 

[曝光台] 致来雅苑执法人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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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1:41: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我经常能看到老石匠,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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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0 21:43: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伊人谷 发表于 2017-6-20 17:41
老石匠目测怪牛逼,来雅苑物业也是你家的?是不是全来安物业都是你家的?上次一个关于水安物业纠纷也有你吧 ...

那是必须滴!本人从事物业管理十年,有着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我的身影。那不是牛逼,那叫本事!{:mocs_24:}{:mocs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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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1:47: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小区内公用面积是你们物业的职责吧,作为物业你管理不好,或者说你不作为,那业主要你物业干什么的呢?难道就是要你们来收费的?一件事情需要办七年,小孩都上幼儿园了……那业主要多几个诉求,按照这种效率,年轻的业主不都带孙子了啊!
       那么多业主为什么都不交物业费,作为物业你们应该好好考虑考虑了!七年了,你打一个电话来,我们就屁颠屁颠的去交费,那不是业主,那是傻子。
       再一次忠告你,不要轻易去侮辱 诽谤他人,那是犯法的,轻的是治安处罚,重的要坐牢的。多多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不要让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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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0 21:51:1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岂能袖手旁观 发表于 2017-6-20 20:59
支持楼主牵头组建业委会,炒了这个老石匠的物业公司!实行业主物业自治!

如果我们的整体国民素质,达到了那种境界。根本就不用业主自治,“无为而治”即可!可是无为而治喊了上千年,实则是一个伪命题,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你却在鲁班面前耍凿子弄锯子,知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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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1:54: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可以通过和解或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必要在论坛里争吵,伤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慢慢形成“仇视”。我觉得可以考虑一下业主的诉求,同时业主也要考虑一下物业公司的不易,毕竟来雅苑小区在来安县也数一数二的吧。可以考虑开一个业主大会,主要在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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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0 22:08:0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宏耐地板 发表于 2017-6-20 21:41
估计我经常能看到老石匠,嘻嘻

谢谢抬爱!有不同意见可以辩论,可以坐下来谈,甚至可以骂娘,但是不能回避,回避解决不了问题。{:mocs_24:}{:mocs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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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2:16: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岂能袖手旁观 于 2017-6-20 22:45 编辑

老石匠,建议你好好学习领会《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再言行吧!无知无畏是鲁莽。老纳从事物业服务近20年,也不敢妄自菲薄妄称自已有本事有能力!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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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3: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石匠 发表于 2017-6-20 16:57
哎呀,吓死宝宝了!周永康原来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结果……你懂滴!

看来“老石匠”你就是物业负责人了,你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自己作为物业首先就是服务性质的企业,为业主售后管理是你来雅苑物业的主要责任,既然业主房屋渗水和小灶王油烟都没解决,你还好意思逼着来雅苑业主交物业费,真不知道脸皮厚成你这样还好意思?上午的帖子我也看你发了,像你这种没素质的人也能当上物业经理真是来雅苑物业江郎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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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3: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石匠 发表于 2017-6-20 20:48
如果真有本事的话,你可以这样说:“我来承包物业,保证让业主和物业之间双方都满意”。你就像一个卖狗皮 ...

既然“老石匠”你这个物业负责人不能解决业主提出的基本问题,还说自己干了多少年物业有个毛用?你是在给自己找借口还是代表你们物业公司的能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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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6:30: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岂能袖手旁观 发表于 2017-6-20 22:16
老石匠,建议你好好学习领会《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民事诉讼法》 ...

吹,接着吹!城市花园成立物业才12年,请问阁下是在哪个物业公司服务的?竟敢在老夫面前谈物业法!为师在部队“营房股”股长的位置上就干了五年,还轮不到你班门弄斧。如有意向,下来走两步,当面切磋!老夫虽然孤陋寡闻。也不差再多带一个徒弟{:mocs_9:}{:mocs_9:}{:mocs_24:}{:mocs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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